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通知

同欣监理通知【2018】15号
  •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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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监理部(组)、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8年9月4日恩施州住建委召开的“全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2018年8月28日《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的排查情况,鉴于目前我州建筑市场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施工单位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同时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2、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落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

  3、加强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4、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现要求各监理部(组)、各分支机构立即认真落实上述事项,否则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公司现行制度从严处罚。

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