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则二 关于违背考核制度的罚则

  • 2010-04-26
  • 同欣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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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考核不合格者(即被扣分40分以上),公司可以辞退。
  2、负有责任的安全事故,除按《制度二》扣分外,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及被处罚的轻重或额度,总监罚款200-10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200-500元,监理员罚款50-200元。
  3、负有责任的质量事故,除按《制度二》扣分外,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及被处罚的轻重或额度,总监罚款100-5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300元,监理员罚款20-200元。
  4、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重大失误,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损失程度和所负责任的大小,可处罚款500-2000元,或者除名。
  5、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损失程度和所负责任的大小,可处罚款500-2000元。
  6、贪污、挪用公款,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金额大小,可处罚款500-2000元。
  7、在工作时间内,现场监理人员无故不在岗,除按《制度二》扣分外,一次可处罚款30元。
  8、向被监理的施工单位索要物资数量较大,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影响程度的大小,一次可处罚款100-500元。
  9、向被监理的施工单位索要现金,除如数退还和按《制度二》扣分外,可处罚款200元。
  10、向被监理施工单位推销建筑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数量大小和影响程度的大小,一次可处罚款100-1000元。
  11、业主对工作很不满意,经查实确有责任者,除按《制度二》扣分外,可处降级使用。
  12、由于能力低下,造成工作质量低下者,除按《制度二》扣分外,可处降级使用。
  13、主管部门检查存在较大问题被通报批评或被处罚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及被处罚的轻重或额度,可处总监罚款200-5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300元,监理员罚款50-100元。
  14、招标代理活动中有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影响程度的大小,一次可处罚款200-1000元。
  15、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且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视影响程度的大小,一次可处罚款200-1000元。
  16、不服从公司领导、部门(科室)领导、项目总监管理的,除按《制度二》扣分外,可降级使用或者除名。
  17、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且严重影响公司信誉、形象、资质,除按《制度二》扣分外,可降级使用或者除名。
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