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为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不得向无关人员和部门泄露公司的财务状况。
3、不得泄露要求保密的会议内容。
4、不得泄露公司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
5、不得随意翻看领导的办公文件、资料。
6、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给无关人员查看。
7、需要销毁的保密文件和资料,应亲自销毁并确保安全。
8、借用、查看保密资料应严格履行登记、签字和审批手续。
9、不得将保密资料私自带回家中和其他非保密场所。
10、不得私自复印、拍照保密资料。
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