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的通知

恩施州建函[2010]25号
  • 2010-04-13
  • 恩施州建设委员会
  • 同欣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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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建设局、州直有关企业:
  近段时间以来,深圳、贵阳、湖南、武汉等建筑工地连续发生脚手架倒塌、模板垮塌等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请各县市、各企业结合建筑安全生产特点,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内容
  (一)对建设单位的检查。包括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情况;参与并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包括检查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和安全防护用具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作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三)对监理单位的检查:包括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情况;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用计划情况;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生产许可验收手续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督促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所辖区域在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全州在建工程项目;
  (二)重点监控企业的在建项目;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中曾经下达整改通知的项目;
  三、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各地在开展排查工作中要认真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于排查的全过程。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重点监控单位确定和撤销的依据。对拒不整改的或在排查工作中疏忽大意,弄虚作假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督查与抽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从5月起,组织专班到各县市进行督查和抽查,推动各地的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各地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质量。督查与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建设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建设局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了掌握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各县市要按照恩施州建函[2010]21号文的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联系人: 董兴来,电话: 13177108456
                                                                                                                                    二0一0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