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州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

恩施州建函[2010]20号
  • 2010-03-30
  • 恩施州建设委员会
  • 同欣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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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为贯彻落实恩施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恩施州建筑节能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情况,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处理等。
  (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情况以及合同履行和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在岗执业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工程地基基础工程。
  (五)节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重点是建筑节能工程的按图施工及按规范检测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区域工程质量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建筑市场和质量监督巡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执法守法环境。
  (二)本次巡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分两个监督巡查组(名单附后),南北四县(市)同时进行。巡查将州结构优质工程和州优质工程的核查工作一并进行。从本年度起原州优质工程统一冠名为恩施自治州“清江杯”优质工程奖。
  (三)本次巡查以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行为情况,房屋结构质量为重点,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人员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逐步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四)本次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巡查在各市、县巡查的基础上进行,巡查时间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安排电话通知。
  (五)各市、县要将本区域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贯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本地区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状况、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进行总结上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巡查组名单
  第一巡查组:(负责宣恩、来凤、咸丰、鹤峰四县的巡查)
  组长:向运平 州住建委副主任
  成员:吴承宣 杨波 牟静涛 彭勇 林志
  第二巡查组:(负责利川、巴东、建始三县市的巡查)
  组长:刘恩林 州住建委纪检组长
  成员:姚猛河 陈邦权 姚宇航 郑毅 邹纹
  注:州直和恩施市由两个组集中进行巡查,到各县市巡查的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