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废旧物资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ESTXZB2017-005
  • 2017-02-10
  • 同欣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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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恩施卷烟厂”)的委托,对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废旧物资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ESTXZB2017-005

  二、项目名称: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废旧物资销售项目

  三、招标内容:对湖北中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的废旧物资进行销售处置。本次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暂签订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综合评价合格,再续签一年的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且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具有相应的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经验;

  3.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及营业执照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4.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两份(见公告后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文件出售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各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各供应商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728608059009999-104538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废旧物资销售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上午9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7日 上午9时

  十一、开标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eszggzy.cn/ TPFront/)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hbggzyfwpt.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 0718-8270029

  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A座四楼3A05室

  联 系 人:谢青

  联系电话: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