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恩施卷烟厂”)的委托,对恩施卷烟厂原料库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ESTXZB2017-058
二、项目名称:恩施卷烟厂原料库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三、招标内容、预算及期限
(1)招标内容:为恩施卷烟厂原料库建设项目(以及原料库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其它EPC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采购预算:50万元(超出此报价的投标无效);
(3)服务期限:从原料库建设项目EPC招标启动之日起至完成该项目全部法律服务止。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投标人应为已获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拟派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并且是投标人执业人员;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及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律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两份(见公告后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执业许可证(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拟派律师执业律师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文件出售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各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728608059009999-105633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恩施卷烟厂原料库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03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八、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03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eszggzy.cn/ TPFront/)、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https://www.hbggzyfwpt.cn/)、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联系人: 覃先生
电话: 0718-8274986
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耿家坪村花果山小区B区117号
联 系 人:谢青
联系电话: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