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卷烟厂冷凝水回收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TXZB2014-067
1.招标条件
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委托,就其冷凝水回收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卷烟厂内;招标内容:拆除原冷凝水回收系统所有碳钢管道,安装同规格316L不锈钢管道。绝热及保护层设计要求:超细玻璃棉管壳保温,保温厚度不小于50mm,外包0.5mm彩钢板,彩钢板外表面需按管道管理要求进行标识,标明管道大小,压力,冷凝水流动方向;计划投资:约125万元;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项目编号:ESTXZB2014-067。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 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信息部登记【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打印一式两份】,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等资料一套(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各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2.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2.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728608059009999- 101115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恩施卷烟厂冷凝水回收系统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5.3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自备U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2月26日下午15时前,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eszggzy.cn/>)和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联系人: 贺先生
邮编:445000
电话: 0718-8270066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 153 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 A座四楼3A05室
联系人:谢青
邮编:445000
电话/传真: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