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就其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东县办事处业务大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办事处业务大厅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06.81平方米;计划投资:81.748825万元;工期:8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编号:ESTXZB2016-077。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申请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3 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12:00时至2016年10月31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
5.2 报名网址:https://www.eszggzy.cn/TPFront/(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和CA锁办理请参考网站中的办事指南一栏:https://www.eszggzy.cn/TPFront/bszn/),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本项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账号: 42001728608059009999-104166
开户行地址:东风大道571号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东县办事处业务大厅装饰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18日上午9时 00 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eszggzy.cn/ TP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东风大道248号
联系人:徐 鹏
邮编:445000
电话: 18672080122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 153 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 A座四楼3A05室
联系人:谢青
邮编:445000
电话/传真: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