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襄阳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1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鹤峰县襄阳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鹤峰县麂子峡桥头至康岭村;建设规模:新建1.2公里26米宽的标准城市干道,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人行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计划投资:约2835万元;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项目编号:ESTXZB2016-085。
3.1 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申请人自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17:00时至2016年10月31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
5.2报名网址:https://www.eszggzy.cn/TPFront/(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和CA锁办理请参考网站中的办事指南一栏:https://www.eszggzy.cn/TPFront/bszn/),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评标室。
6.2 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投标申请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参与此项目的项目经理)。
6.3 按恩施州住建办〔2015〕72号文件的要求,省外企业和人员进州从事建筑执业活动,均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认真负责的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省内建筑企业进州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eszggzy.cn/TPFront/)上发布。
招 标 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鹤峰县后坝长友大厦8楼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0718-5296211
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A座四楼3A05室
联 系 人:谢青
电话/传真: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