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职改办,州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08]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07、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州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范围是2007、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国有事业企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含招聘人员);
(二)社会流动人才;
(三)在政府人才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卫生系列的中、初职称,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评审或考试方式申报晋升;
(五)2007年元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办法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实行岗位比例和申报资格审核制度。即申报单位根据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民主推荐,并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七天后逐级申报,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严格按空缺岗位职数审核确定申报人数,高级的须填报《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
(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事业单位中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评审的,经有管理权限的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高级按退二进一,中级按退三进一”的办法申报。
(三)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超过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须在单位有空缺岗位、单位同意并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推荐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五)对没有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以自主申报,不受任何限制。
(六)在州内的中央、省所属单位申报评审职称,原则上垂直申报,需要委托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的,报送材料时提供委托函。
(七)非公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流动人才的职称,按原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报。
三、评审形式
(一)量化评审。根据鄂职改字[2006]7号、鄂职改办函[2007]36号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起,在卫生系列高中级和除教师系列高中级、考核确认专业(农技、路桥、档案)中级以外的各类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对象试行量化评审。试行量化评审对象的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三项考试不合格人员也可以申报评审。
(二)传统评审。对教师系列的高中级职称和未实行量化评审的各类专业高级职称,仍按往年的评审形式进行评审。
(三)考核确认。农业技术、路桥和档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初级职称,由人事职改部门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直接考核确认。
(四)特殊评审。符合特殊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申报,人事职改部门按管理权限,按鄂职改字[2005]2号文件组织实施。
四、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条件
1、外语
(1)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成绩要求合格(量化评审对象除外);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外语应知应会培训,培训必须取得合格证。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免试:
①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②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或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不属同一级别,但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
③公开出版过外文专着、或5万字以上译着(第一作者)的;
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⑤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 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I级申报中级职称,或通过A级申报高级职称的;
⑥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⑦乡镇及以下单位(含在乡镇的县市及以上直属单位)中,男年满45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
⑧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
⑨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中,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应参加省组织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⑩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
(1)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须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申报高级的,参加中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申报中、初级的,参加初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量化评审对象除外)。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培训必须取得合格证。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计算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的;同级别转评的;年满50周岁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水平能力测试:凡晋升(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合格成绩为2005年以后测试取得。水平能力测试的级别、专业与申报职称的级别、专业必须一致。晋升中级职称人员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也可以申报。
4、继续教育:根据鄂职改办[2002]107号文件规定,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凡是没有达到规定课时的,不予受理晋升(转评)职称的申报材料。
5、年度考核:凡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近2年的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必须在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1、正高级职称:
学历与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业务能力强,贡献大,且系学科带头人。任副高职务后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后需在副高职务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卫生护理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2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30年以上,且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的,可申报主任护师。
理论水平、工作能力:①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②了解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学习应用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新的理论;③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指导较大范围专业活动的能力;在一个地区或部门担任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导担任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专业工作,能主持完成重大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能解决业务技术中的重大问题;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主持完成重大科研活动,并得到业内公认;④熟悉与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能为本部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业绩与成果:任现职以来,在国家或国际专业杂志(或专业报纸)上发表的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有正式专着出版的,只要求提供一篇论文,同时,要有一项本专业州级以上的获奖项目、表彰。申报正高职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三项以上:
①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着成绩,获得厅(市、州)级以上专业综合性表彰;
②获得国家级专业成果奖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二等奖2项;或厅(市、州)级专业成果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
③在公开出版的经济类刊物或相关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的15万字以上专着1部;
④主持完成重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科研课题或政策性研究课题,其中至少省(部)级2项或厅(市、州)级3项;
⑤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或组织专家委员会确认,所撰写的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分析报告被采用后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申报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的,必须直接主持、承担过经济领域内大型项目的经济活动,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申报正高职高级统计师的,所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被各级党政领导批示并采用后,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5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申报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的,直接主持、承担的会计分析报告,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效益达200万元以上;申报正高职高级审计师的,须主持过重大经济案件审计工作(或担任主审),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成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挽回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2、副高级职称
学历与资历:(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的,本科毕业后需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且累计专业工作年限需达到10年以上;(5)卫生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的,可申报副主任护师;(6)教练、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实验专业及艺术系列中的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美术创作、文学创作、初中学校教师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取得专科学历后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7)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中专学历后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理论水平、工作能力:①要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②能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新的理论,并应用于本职业务工作;③能解决业务技术中的重大问题;④熟悉本专业的有关法规;⑤任现职以来,在省以上专业杂志、报纸上发表(或省以上学术会上交流、或省以上业务部门、学术组织评奖)的第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三篇(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只需提供二篇);有正式着作出版的,只要求提供一篇论文。教师获得的县以上优质课奖可作一篇论文对待(获两次以上优质课奖的,也按一篇论文对待)。
业绩与成果:要有一项本专业县级以上获奖项目、表彰。
3、中级职称
学历:小学教师、实验、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护理等专业要求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高中以上学校教师、新闻(记者、编辑)、出版(编辑)、文博、社研等专业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资历:①博士研究生毕业;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③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3年以上;④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4年(小学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⑤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⑥只要求中专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11年(护理专业为15年,或职后又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连续专业年限满11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⑦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上述学历的,专业工作年限和取得达标学历后任助理级职务时间要相应达到上述要求。
理论水平、工作能力:要求有较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单位的业务骨干;能独立开展业务技术工作,能解决重要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人员工作;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着,提供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县以上专业刊物、专业报纸上发表(或县以上学术会上交流,或县以上业务部门、学术组织评奖)的第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一篇;教师获得优质课奖的,提供一篇未发表的论文;乡(镇)村小学教师和乡(镇)初中学校45周岁以上的教师以及量化评审的人员,可只提供一篇未发表的论文。
业绩与成果:要有一项工作获得明显成效,或有主持过业务工作的经历。
4、初级职称
(1)学历与资历
助理级职称:①硕士研究生毕业;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③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④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6年,且任员级职务4—5年以上;⑤实验及艺术系列中的高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且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⑥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专业中的初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且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
员级职称:①大专毕业;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③实验及艺术系列中的高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④艺术系列中从事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专业中的初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2)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要有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指导下,能完成本岗位的业务技术工作。
(四)破格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条件为:业绩、成果要显着,要达到各专业系列所规定的条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评定为优秀等次;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及继续教育仍需达到规定的要求。破学历申报副高职称的,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
(五)中学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学历条件
1、高中学校教师必须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任教学科一致,专业按“大文、大理”划分。
2、初中学校教师:第一学历为普通专科学历的,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职后取得的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必须一致,专业按“大文、大理”划分。
3、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学历,不能申报中学教师系列职称。
4、使用党校学历申报职称的,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必须相符。
五、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正高职高级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师职称,除继续在大型企业开展外,扩大到相关专业的社会中介组织(上市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事业单位不准申报。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准“双破”申报。所有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州职改办审查批准,实行从紧从严控制制度。破格申报人数控制在同级别申报数的10%。
(三)严格控制转换专业评审。凡申请转评、转报晋升高中级职务的,一是必须符合转评新职务专业岗位上的条件;二是必须经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
(四)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精神,今后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如学校中教管岗位)。
(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规定,停止对小学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六)2005年至2007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我州不再组织晋升中级(初级)职称人员的水平能力测试。今年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有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仍随材料申报,未合格或未参加测试的人员也可以申报。
(七)全面建立申报公示制度。凡是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成果等,均需在单位公示七天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公示证明。
(八)为适应量化评审,从今年起,单位对申报评审高中级职称的人员,要做出鉴定意见,具体要求量化评审办法(恩州职改办[2009]1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九)对在部门所属的业务相近、规模小、人员少的多个事业单位,可以捆绑使用岗位职数申报高中级职称。
(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精神,对参加全国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专业考试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的聘任,也须按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
(十一)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也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报名测试,超结构比例的要进行控制,以免造成新的矛盾。因此,报名时人事职改部门需核岗。
(十二)从紧控制评审通过率。正高控制在50%—70%之间,副高控制在60%—80%之间,中级控制在75%—85%之间。
(十三)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乡土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与其他系列职称同步申报,同时评审其条件:高级统一执行省规定的条件;中(初)级原则上执行省规定的条件,但对自学成才,确有真才实学,实际能力强,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对象基本条件予以适度放宽。
六、职务聘任
在事业单位,无论以什么形式取得任职资格(职称)后的职务聘任,都必须执行恩施州办发[2008]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时间安排
2009年1月15日前布置工作;2009年2月10日至2月28日受理申报材料;3月15日前向省报送职称材料;3月20日至3月31日审查州评对象资格;4月20日至4月30日组织评审;5月10日前公示评审结果,5月底结束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行文。
八、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任职资格评审表》:高、中、初级职称均为2份(不装订)。路桥、档案、农业技术专业人员,使用《考核确认表》。
2、《综合一览表》:高级职称系州评对象的3份,省评对象的25份(输入软盘后打印,表格和软盘一并上交);中初级各3份(不装订)。
3、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不装订)。
4、单位公示证明和单位鉴定表(3、4项表格在《恩施州人事网》下载)。
5、学历证书(包括职后学历)复印件1份。
6、现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8、外语合格证或免试证复印件1份。
9、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复印件1份。
10、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11、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12、2007、2008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
13、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4、任现职以来的着作、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均复印)各1份。
15、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
16、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表彰证书复印件1份。
17、能反应本人现任职以来工作业绩的其它材料1份(如教师的任教课时)。
18、破格晋升的人员,填《破格审批表》1份(不装订)。
19、转评的人员,填《非本专业转评审批表》1份(不装订)。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证件材料都要提供原件,材料与原件各装其袋。
2、所有材料要齐全、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表格填写要清晰、规范、不留空栏,申报专业要选准、写明。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申报人员自己负责。
4、《评审表》不准复印,《评审表》上要贴照片。
5、申报材料,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按“申报材料内容”的4—17的顺序装订,1、2、3、18、19等五项不装订)。
6、省个别高评委会有特殊要求的,由个人关注相关网站。
7、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各单位、县市要报软盘和打印名册。
九、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2001]302号、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150元;初级职称80元。
十、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市、州直各单位一定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观念,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工作要早布置,早启动,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坚持政策,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应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严格进行审查,按规定程序逐级推荐。
3、加强纪律,顾全大局。全州上下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确保今年全州的职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恩施自治州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