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建筑节能工程(新增)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2、各种工艺施工前要制作样板间、样板件。
3、检验批的验收要单独填写验收记录。
4、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二、墙体节能工程
1、材料验收
(1)抽样复验项目:保温材料的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粘结材料的 粘结强度、增强网的 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2)普通验收项目:保温隔热材料的 燃烧性能。
2、隐蔽工程验收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3、拉拔试验
(1)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2)后置锚固件的抗拔强度。
4、保温浆料检验
(1)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见证取样);
(2)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
5、砌筑砂浆要求
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三、幕墙节能工程
1、材料验收
(1)抽样复验项目:保温材料的 导热系数、密度,幕墙玻璃的 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隔热型材的 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2)普通检验项目:保温隔热材料的 燃烧性能、厚度。
2、隐蔽工程验收
(1)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
(3)构造缝、结构缝;
(4)隔汽层;
(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3、气密性能检测
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
实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四、门窗节能工程
1、外窗进场复验
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2、现场实体检验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
3、隐蔽工程验收
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五、屋面节能工程
1、审查施工方案。
2、抽样复验项目:保温隔热材料的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燃烧性能。
3、采光屋面检验: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
合设计要求。
4、隐蔽工程验收
(1)基层;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4)隔汽层。
六、地面节能工程
1、抽样复验项目:保温材料的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
烧性能。
2、隐蔽工程验收
(1)基层;
(2)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保温材料粘结;
(4)隔断热桥部位。
七、采暖节能工程
1、材料验收
(1)抽样复验项目: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2)普通验收项目: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
2、隐蔽工程验收
凡完工后被遮挡、掩盖、包裹看不见的、且有质量要求的部位,都应做隐蔽工程记
录。
八、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材料验收
(1)抽样复验项目:风机盘管机组的 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
功率;绝热材料的 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2)普通验收项目:所用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的类型、材质、规
格及外观。
2、设备性能核查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3、测试项目
(1)漏风量:现场组装的组合式;
(2)总风量:误差不大于10%;
(3)风口风量:误差不大于15%。
4、隐蔽工程验收
凡完工后被遮挡、掩盖、包裹看不见的、且有质量要求的部位,都应做隐蔽工程记
录。
九、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材料验收
(1)抽样复验项目:绝缘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2)普通验收项目: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缘材料的类型、规
格、外观。
2、设备性能核查
(1)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
(2)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
(3)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额定制冷量(制热量)、输入功率、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4)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能效比(EER);
(5)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制冷量、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6)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耗电输热比(EHR);
(7)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输送能效比(ER);
(8)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
(9)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3、测试项目
(1)室内温度:冬季不得低于设计技术温度20C,且不应高于10C;夏季不得高于
(2)设计计算温度20C,且不应低于10C;
(3)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允许误差0.9~1.2;
(4)供热系统的补水率:≤0.5%;
(5)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0.92;
(6)空调机组的水流量:≤20%;
(7)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10%。
4、隐蔽工程验收
凡完工后被遮挡、掩盖、包裹看不见的、且有质量要求的部位,都应做隐蔽工程记
录。
十、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材料复验项目
低压配电系统的 电缆、电线截面、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性能核查项目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
(2)管型荧光灯整流器能效限定值;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定值。
3、检测项目
(1)低压配电系统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2)低压配电系统供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
(3)低压配电系统供谐波电流;
(4)低压配电系统供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5)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分配;
(6)照明系统的照度;
(7)照明系统的功率密度。
十一、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设备、产品验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
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进行验收。
2、验收主要对象:采暖、通风与空调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
系统,能耗计量系统、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3、过程检查内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隐蔽
工程、相关接口。
4、系统监测内容
(1)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
(2)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
(3)系统节能监控功能;
(4)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
十二、资料核查内容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正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
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检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6、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